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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們第二次約會,我想也不是什麼特別需要備忘的日子,所有發生的一切我想等我蓋上棺材的那一刻我還會記得。

不過我想先回憶一下我們第一次約會。

剛回國時我沒有主動聯絡她,倒是很感謝他急著找我,還打了一通電話給我,回想起來心還是暖暖的。才聯絡上不久她就開始關心一個問題:我們何時還會再見面,她想要來台北找我。可惜我的時間不是這麼好配合,只有每個星期二、四早上因著我要去新竹暑修的緣故,我的行動變得自由。我很謝謝她願意這樣配合我的時間,本來她打算星期三去領的畢業證書的行程就延後到星期四了,這樣她可以在經過新竹時跟我一起吃飯。那是星期二的約定,本來也許只是好友的見面,卻剛好因為星期三我們開始交往,所以順理成章的成為第一次約會。

我是興奮的,是很心急的;所以提早了四十分鐘離開學校到火車站等她,而且我還要進到火車站裡等她,花了14元卻最後在站外嚇到她(我像扒手一樣搶了她的行李)。現在回想起來那天還真的沒做什麼,但對剛開時談戀愛的我來說還挺充實的吧,尤其我這從小半禁足式的生活,真是偷得浮生半日閒,還可以與最愛的人一起度過。

我們只做了三件事:吃飯、玩吉他跟逛街。吃飯是原本唯一的計畫吧,其實我從來不明白約會可以做什麼,好像無論是跟老朋友見面,還是約網友出來,大概都是吃飯聊聊天吧。我們去吃了一家貴貴的義大利麵,聊聊她的學校,她畫的地圖還在我的資料夾裡;也聊聊我的穿著,她說我穿的太宅了所以才說要帶我去逛逛街看看衣服。這一餐也稍稍有點聊解她,在這張四人的座位上,我們雖然可以面對面而做,但她卻希望我們可以並肩而坐。她說這樣比較近,她喜歡這種有點像居酒屋的感覺。這代表什麼呢?我想了很久,原本以為她是個沒安全感的人(事實上我或許比她更不容易有安全感)但此時的我有了新的觀點:比起四目交接的感覺,她更喜歡那種摸的到碰得著的陪伴。突然覺得好對不起她,在她以往的經驗中,交往就是同居,可是我卻無法這樣代她;甚至我總以為她該靜下來,其實是我跟不上她才要她慢下來吧。

吃完飯沒按餐桌上的計劃去逛街,她說要去買飲料,我們的確在吃完後還在餐廳裡待久了。結果我們就在手搖店對面的河畔樹下做下來了,在她從苗栗帶回來的行李中,有一個叫吉哺的吉他,我們就聊聊和弦,聊聊音樂,聊聊歌。我還記得他的歌聲有點陳綺貞的味道,可是跟他聊過的幾個和弦我倒是沒記清楚。慘了。也不知道如果沒有人來割草,我們會不會把所有約會的時光泡在這裡,那樣也是挺美的啦。

NET是我們的第一站,買飲料前就說要來逛的地方。我試穿了至少五件衣服吧,很可能是我人生第一次這麼瘋狂的試穿衣服,但是一件都沒買。標準的window shopping,只是比我從前任何一次獨自逛街來的進階了,我都不敢試穿衣服。最狂的是第二站我們在SOGO晃了一下,她竟然讓我試了一件6000左右的衣服,她可能覺得還好,但我還是覺得怕怕的,我希望沒讓店家看出我根本沒要買的感覺。我是指我們都沒有要買的打算吧。這邊要特別謝謝她,以前我試穿衣服,家人的評價都是:不錯啊,很適合;只有她會給我主觀性的看法。

第三站也是最後一站,我們都累了,在生活工場二樓休息著。也許我們的動作不至於太親暱,而我也盡量表現的一副在逛的樣子,但我們行徑還是很明顯像對小情侶,結果工作人員好像都不來二樓。結果我們倒真的待挺久的。那一圈大概也只消十分鐘,我們停了至少一小時吧。那時看到幾個杯子,我們聊聊了它的風格,突然說我們要找一天去鶯歌做自己的杯子。在繞了一圈我們停在展示的沙發上,他突然跟我說希望我不要送他禮物,她不喜歡別人把東西加注在她身上,換句話說就是她不見得會喜歡禮物的風格。

第一次約會就是很簡單的,甜蜜情侶的,無風無浪的過去了。今天第二次就差的可遠了,形成更為簡單,內容卻完全level up了。

今天她還是背著行李,但是少了很多:上次她是背著從苗栗帶回來的家當,這次是準備去台南的換洗衣物。一切還是從吃開始。今天我們約在桃火碰頭,雖說人生地不熟,但是我成功的給她一個驚喜:從後面抱她,多虧她滑手機太認真了,可惜我太不熟練,所以不完美。午餐吃拉麵,又是貴貴的;我在擔心未來每次約會會不會都這樣超過百五,而且兩次都上了二字頭……(突然想到黃明志在社會大學裡寫的在這裡 談感情 只有物質可以加溫,怕;謝謝她還是告訴我她愛我,告訴我只有一個人可以冠上男女朋友的名號,雖然我什麼都沒給她,沒有金錢或是肉體,但她精神上認定了我,而我就是那個她精神的唯一歸宿)

這次約會進階的地方在於我們吃完飯她帶我去了星巴克。我的初吻停在了那間星巴克的三樓,還有我的相機裡。我想從此我再也無法忘記桃園有那麼一家星巴克,還有他們的東方美人茶。本來是在二樓聊了一會兒,還沒坐熱就看到三樓剛開放,我們是第二組上去的客人。我們停在三樓一個不夠隱密的角落,坐定後互看了一眼,她就開口說:我應該邀請她坐在我的腿上。我羞澀,我傲嬌,我考量,我猶豫;最後我還是要她坐在我的腿上,其實我還蠻想的。我們一邊聊天,她一邊誘惑我,挑逗我,魅惑我,挑性我,我可以感覺到我的初吻的到來,回想起來我可以就順應著吻下去,但我矜持著,閃躲著,猶豫著。

面對今天的見面,我知道我該給出了我的初吻,因為我已經錯過了三次的機會:一次在馬來西亞,一次在機場,一次是上次約會的時候;打從回國前的那天晚上,我就知道我的初吻要給她的,可是卻拖到了今天。在馬來西亞想要去一個稍微沒有熟人的地方,被人攔住了;在抵達機場時她趕著搭上了計程車,我趕到車站已經晚了;第一次約會沒抓到合適的timing。我還記得在逛SOGO時她問了我說:為什麼到現在初吻還在,是不敢對女生採取行動,還是都被女生推開了。表面上是對我過往的嘲諷,但我視之為對我該吻她的暗示,不過那時在百貨公司,有抓不到那個時間點,所以也就什麼也沒做了。一直到我們這次見面前,我們也聊過我初吻的事,我想她也知道我決定好我初吻的對象了,所以她今天的行為對我來說並不意外,或許也是對我的成全。

從她只是我想初吻的對象,到我們成為了男女朋友,我錯過了這麼多次機會,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一直希望可以拍照,甚至是攝影,紀錄我的初吻。事實上,我今天還是照下了三張,但也不是很好看,很值得欣賞。這麼說來挺不值得的,回想起來那時我腦袋就是一片空白跟想著要照相。其實挺對不起她,這樣子的我注意力顯然是不夠集中的;回來時我們還在line上面「檢討」了一番,她說我感覺我不專心,好像我不夠興奮,不夠享受這樣的過程,或許都是因為想照相導致的結果。在檢討中我還跟她聊到了以前她的經驗,但她告訴我以前除了做愛什麼也不重要。所以儘管她是情事老鳥,但她並不是這麼清楚如何才能進入舒服享受的境界。謝謝她這樣的愛我,配合著我緩慢的愛情速度,沒有同居,沒有肉體,只有虛幻的感覺。

而我的感覺在檢討裡也提了一些。對我來說這樣子的初吻讓我太過意外,我以為親個兩下而已,結果卻如此的糾纏。(我真的是傻逼,人家都坐在我身上了,怎麼還會以為只是簡單的一下子呢…)認真的說,當下除了一片空白跟想照相外,另外還有兩個想法在腦袋裡穿梭著。一個是旁觀著的感受,感覺很多眼睛在看,也感覺影響到別人,只是都沒人來跟我們說什麼,大概都被閃瞎了;不過二樓其實還有位置,他們也可以去二樓(這樣想時倒也可以跳脫這種的想法)。另一個想法是不可以讓她覺得我太菜,也就是我想好好表現,努力展是我的配合度與「學習」能力。我希望不要讓她有失望的感覺,不能一直處於被動,有時也要「進攻」,要使她也可以享受這樣的過程。可是初學終究是初學,該吸該吐該輕該重對我來說相當不易,我想她在過程中有很多的動作提示,但現在想起來只有她那句「嘴巴要小一點」其他也不是很記得,蠻直覺的,對她而言我的狀態有點學習力強,甚至有點無師自通吧。總體來說,第一次就想要有好表現是挺吃力的,不過核心的問題應該還是我的分神。她說她捉不到感覺,她覺得她麻木:但我不這麼認為。我想就像我的理論那樣,愛情裡發展的行為,感覺才是依憑。吻也是這樣,要用心投入感覺才會對。她那樣愛我投入了很多的感情而我分神了,是我的錯;再一次,我不會再想著照相,我愛你,我要讓你找回感覺,這是我在訊息裡強調的,一定要找回來。

約會裡的一切都是那樣甜蜜刺激而美好,我們在台北高鐵站到別,我輕輕地在她額上親了一下。唯一讓我心慌慌的事她在我脖子上,左右各留下了一個吻痕,回家的路上我不停揉它,希望看起來不明顯。目前為止家裡沒人向我提起,我想是沒看到吧。

P.S. 寫完這篇已經隔了一周之久,本來三天就完稿的,可是原本存在word檔裡的內容不小心全毀,後來重寫了一遍,篇幅大增。比起第一次沒那麼流水帳,刪掉了一些像是我幫她拿行李的小細節,多了不少感想,尤其是多了感謝。我真的很謝謝她那樣愛我。

十一小時後就是第三次約會了,超期待

吃完飯沒按餐桌上的計劃去逛街,她說要去買飲料,我們的確在吃完後還在餐廳裡待久了。結果我們就在手搖店對面的河畔樹下做下來了,在她從苗栗帶回來的行李中,有一個叫吉哺的吉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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